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管局联合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6〕1424号),将"矿"纳入"能水粮地矿材"全要素节约框架,首次以五年期行动方案形式为绿色矿山建设划出明确时间刻度与达标比例,对煤炭、金属、非金属等各类矿山提出系统性节约集约要求。

《方案》明确,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正式投产1-2年内建成绿色矿山,在产矿山加快绿色化升级改造;到2030年,持证在产大型矿山90%以上、中型矿山80%以上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管理。同时强化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关键指标激励约束,完善大宗固体废弃物分类分级管理,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
绿色准入与"三率"双重硬约束
绿色矿山建设首次被赋予可核查期限。新建矿山从"投产后申报"转为"投产1-2年内建成",绿色设计必须前移至基建期,与剥离、穿孔、破碎系统同步设计施工。在产矿山则面临限期改造,投产后1至2年内通过评估核查。考核分母按"持证在产"全量计算,未申报不等于豁免;大型90%、中型80%的达标比例将逐级分解至年度、省、市州,2030年为硬节点。
"三率"指标同步从绿色矿山评分的加分项变为约束性抓手。过去企业可通过生态修复、社区共建等软性维度弥补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缺口,此后指标硬缺口难以靠其他维度抹平。方案同步要求深化战略性矿产共伴生、低品位资源再评价,到2030年主要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比2025年提高2-3个百分点,一批此前因经济性不足被弃采的伴生组分将重新进入可采边界。
尾矿固废资源化与全行业成本重算
尾矿回收利用被纳入大宗固体废弃物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意味着尾矿从"企业自管的废弃物"转为"纳入统计与考核的资源"。煤矸石、冶炼渣、废石、石粉等统一进入资源化台账,其综合利用情况将与绿色矿山评价、项目准入挂钩。对砂石骨料矿而言,石粉、尾泥、废石再利用必须纳入"三率"核算,单一抛废经济模型失效;多矿种矿区须一体化采选利用。
政策落地后,矿山企业至少需重算三笔账:时间账上,新建矿"先投产再补绿"不再可行,1至2年窗口要求设计、施工、验收同步推进;技术账上,无人矿卡、纯电装备、智能分选从示范配置变为基础设施;合规账上,绿色矿山达标比例写入五年行动方案,动态名录管理、绿色信贷、差别化电价形成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矿山行业正由"资源占有驱动"进入"效率、合规、全要素节约驱动"阶段。
来源:工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