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自然资源所里,有一个岗位不审批、不设计、不招标、不验收,却必须经常站在一片灰蒙蒙的矿山前。它叫生态修复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协管岗。
一次矿山闭坑后,施工队把废石推平,撒了一层薄土,种下几排小树苗。
项目负责人说:已经恢复了,可以验收了吧?
基层巡查人员没有马上回答"可以"。他蹲下来,扒开表层浮土,看见下面还是碎石和矿渣。再往下看:没有排水沟,没有挡土墙,边坡仍然陡峭,树苗种在石缝里,雨季来临时表层土会随水冲走,矿硐没有封堵,积水没有处理,周边耕地已经被粉尘和弃渣影响,恢复地块没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他只能如实记录:机械平整已完成,但覆土厚度、边坡稳定、水土保持、植被成活、矿硐封堵和后期管护,尚未达到恢复要求。
这不是为难企业。因为生态修复不是"把地面弄平",而是让土地重新具备稳定、保水、生长、可持续管护和不发生二次破坏的条件。
生态修复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通常涉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废弃矿硐封堵、边坡治理、排土场和尾矿库与弃渣场整治、土壤重构、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地下水与地表水修复、耕地恢复、林地恢复、湿地恢复、地质灾害隐患消除、生态修复验收和后期管护。
这些项目从立项、设计、资金、招标到验收,多数由县级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乡镇自然资源所通常只承担"协管"。
天祝县公开的自然资源所职能职责规定显示,基层所负责协助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生态修复监管,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年度计划,并对矿山企业履行治理义务进行监督检查。浙江省自然资源所主要工作职责指导目录,也将"协助做好生态修复相关工作"列入基层所职责。
所以,岗位边界很清楚:基层不能决定项目做不做、钱怎么花、方案怎么改,但必须发现有没有做、做没做真、做完以后有没有管。
生态修复最容易走过场。机械把地面推平,撒草籽,拍几张照片,上报"已恢复"。但真正的修复至少要回答五个问题。
第一,地质环境是否稳定?重点看边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裂缝、掉块、滑坡,弃渣是否堆在沟谷,排土场是否有挡护,矿硐是否封堵,采坑是否积水,是否存在地面塌陷,是否存在泥石流物源,暴雨后是否新增裂缝,恢复工程本身是否成为新的灾害源。推平只是改变外观,不等于稳定。
第二,土壤是否真正恢复?矿山废弃地常见的问题是土层薄、重金属或者酸碱异常、砾石多、不保水、有机质少、苗木无法扎根、覆土被雨水冲走、下层矿渣继续氧化、表土被风吹走。生态修复应当尽量使用原表土;没有表土,就要通过客土、土壤改良、梯田、鱼鳞坑、截排水、覆盖和分阶段种植来恢复。基层巡查人员虽然不负责工程设计,但应当会看:覆土是不是只在镜头前,植物是不是只活一个春天。
第三,能不能长东西?生态修复不是把地面染绿。要看恢复目标:恢复为耕地,就要能耕种、有灌溉、有土层、能持续种植;恢复为林地,就要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能够自然演替;恢复为草地,就要覆盖稳定、不被冲刷;恢复为湿地,就要有水、有基质、有生态功能;恢复为建设用地,就要地基稳定、污染风险可控;恢复为自然生境,就要有食物、水源、栖息和迁徙条件。不能把"完成绿化率"当成修复成功。有些地方种的是景观树,第二年就死;有些地方为了"见效快"种外来物种,挤占本地生态空间;有些地方在陡峭边坡铺草皮,一场雨全部脱落。
第四,水能不能留、土能不能保?矿山恢复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水。截水沟有没有,排水沟是否连通,沉沙池有没有,坡面是否形成径流冲刷,酸性废水是否处理,下游农田、水体是否被影响,地下水是否持续渗漏,复垦耕地能否灌溉,植被能否度过旱季。没有水,就没有恢复。
第五,十年以后谁管?很多修复项目,验收时很漂亮,三年后变成荒坡。因为缺少管护主体、管护期限、管护资金、补植补种、防火防牧、病虫害防治、设施维修、土壤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和退出机制。生态修复不是竣工,而是开始。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贯穿矿业权全生命周期。浙江公开职责把矿业权设置论证、开发利用、年检、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出让收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土地复垦、闭坑等串联起来,要求基层所协管。乡镇自然资源所至少要在六个节点到场。
第一个节点,采矿前,看方案。重点核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编制,是否明确损毁范围,是否测算损毁土地,是否明确复垦方向和面积,是否明确治理工程,是否计提治理恢复基金,是否明确闭坑期限,是否明确责任主体,是否涉及耕地、林地、河道、地灾隐患点,是否可能影响村庄、道路、水源。基层不能替专家审查,但可以提出现场问题,比如:方案里的排水沟,为什么正好经过村民房屋后坡?
第二个节点,开采中,看边开采边治理。不能等到矿山闭坑才修复。应当关注是否按设计分层开采,是否形成高陡边坡,是否及时回填、复垦,是否及时治理采坑,是否按年度计划治理,是否随意扩大排土场,是否污染水土,是否破坏耕地、林地,是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义务,是否计提、使用治理恢复基金。
第三个节点,闭坑前,看准备。重点核闭坑计划、剩余矿量、矿区范围、井巷工程、采空区、矿硐、设备、建筑物、土地权属、生态修复方案、基金余额,以及责任主体是否存续。
第四个节点,闭坑时,看现场。重点核矿硐是否封堵,井口是否加固,采坑是否回填、边坡是否稳定,废石、尾矿是否妥善处置,建筑物是否拆除,道路是否保留、改线或者复垦,电力、通信是否拆除,积水是否处理,危岩是否清除,是否设置警示,是否移交管护。
第五个节点,验收时,看能否经得起季节变化。不能在春天只看见树苗就签字。应建议跨雨季核查、跨旱季核查,核查成活率、覆土厚度、水土流失、边坡位移、地下水与地表水、耕地耕作条件,以及群众投诉。
第六个节点,验收后,看三年、五年。生态修复存在明显的时间差:草籽先绿,根系未必活;树苗先栽,管护未必跟;照片先拍,沟渠未必通;验收先过,责任未必清。因此,乡镇自然资源所应建立验收后回访台账。
历史遗留矿山通常具有以下特征:责任人灭失,企业破产、吊销,矿业权已经注销,账上没有治理基金,原矿区边界不清,弃渣量大,边坡高陡,地下水、酸性废水复杂,周边已有村庄、道路、耕地,修复资金不足,治理工程本身有安全风险,恢复为耕地、林地还是其他用途存在争议。
基层自然资源所不能宣布"谁开采,谁负责",因为可能已经找不到"谁"。但可以承担:线索发现,现状调查,地类核查,权属核查,影像固定,群众意见收集,安全隐患报告,项目申报材料协办,施工范围协管,施工进度巡查,群众矛盾协调,恢复地块后续利用建议,防止二次破坏。
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往往是钱少、坑大、问题复杂、群众期待高。基层不能承诺"恢复原样",但可以承诺:先把危险消除,再把土留住,再让植物活下来,最后明确谁长期管。
生态修复最容易出现六种"假恢复"。
第一种,覆土造假。只在照片位置铺一层土,旁边仍是矿渣。巡查方法是随机挖开、检查厚度、检查砾石含量、检查是否分层、检查雨季是否流失。
第二种,植被造假。用盆栽、草皮、景观树短期造绿。巡查方法是跨季节复查、查成活率、查是否适地适树、查是否自然生长、查后期补植、查外来入侵物种。
第三种,工程造假。排水沟不通,挡土墙不接,截水沟断头,沉沙池无水。巡查方法是雨后看水往哪里走、看沟渠是否冲刷破坏、看挡墙是否有裂缝和鼓胀、看坡脚是否堆积碎石。
第四种,地类造假。项目申报为"恢复耕地",现场却是陡坡、林地或者草地;或者为了完成耕地恢复指标,把不适合耕作的土地强行翻一遍。巡查方法是套合国土调查、核土层与坡度和灌溉、核实是否持续耕种、核对权属和管护。
第五种,面积造假。项目只恢复最容易施工的平地,不治理高陡边坡、采坑和弃渣场。巡查方法是按坐标逐块核实、无人机辅助、核实施工图和竣工图、比对遥感影像。
第六种,管护造假。验收后无人浇水、补种、防火、防牧、修沟。巡查方法是查管护协议、查责任人、查资金、查巡护记录、查补植、查群众投诉。
矿山生态修复不等于恢复耕地。矿山可能恢复为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建设用地、水域、自然生境、公园绿地、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用地,或者地质灾害避让区。选择方向必须依据原土地类型、地形坡度、土壤条件、水资源、生态区位、群众生产生活、规划用途、治理成本和后期管护能力。不能为了"增加耕地指标",强行把陡坡、碎石、缺水、污染地块恢复成耕地;也不能为了"完成造林",把适宜耕作、群众有种植意愿的平缓地块全部栽树。生态修复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土地条件、群众利益和长远管护。
生态修复看似在做好事,为什么群众还会反对?常见原因有:恢复后没有收益;修复施工破坏现有耕地、道路;运输车辆扬尘、噪声;弃渣临时堆放影响房屋;修复后变为林地,村集体不能再利用;修复工程占用集体土地,补偿不清;历史补偿没有落实;施工期排水冲毁农田;修复后设置围栏,群众无法进入;修复后名义上叫生态,实际准备另作项目;修复企业承诺种植经济林,最后变成景观树;修复完成后,谁管护、收益归谁没有明确。
自然资源所不能只把群众当"协调对象"。应当帮助项目单位回答:修复后这块地归谁?群众能做什么?能否种植、养殖、旅游、光伏、碳汇?收益如何分配?管护如何组织?生态修复不是把群众从土地上请走,而是让修复后的土地重新产生生态、生产和生活价值。
巡查人员发现"假修复",不能只在微信群里发一句"请加快进度"。应当形成整改闭环。
第一步,固定问题。记录坐标、面积、现状照片和视频、无人机影像、施工日志、监理记录、覆土厚度、苗木规格、成活率、排水量、裂缝和位移,以及群众反映。
第二步,明确依据。对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施工图、年度治理计划、基金使用要求、验收标准、耕地恢复要求、水土保持要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
第三步,分类提出。一般问题,补充覆土、补植、疏通排水;工程问题,停止危险施工,重新论证;资金问题,核查基金、项目资金;设计问题,报原审批或者设计单位变更;责任问题,明确企业、施工、监理、属地责任;违法问题,涉及违法占地、破坏耕地、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的,依法移送;安全风险,先撤离、先封控、先报告。
第四步,跟踪销号。销号不能只看施工方回复。应现场核实:覆土是否真的增加,树苗是否真的补植,排水是否真的通,边坡是否真的稳定,矿硐是否真的封堵,耕地是否真的能种,林地是否真的成活,群众投诉是否真的解决,是否出现二次破坏,管护责任是否落实。
基层最容易踩的坑,第一个是把"推平"当"修复"。平整只是工程措施,不等于生态功能恢复。
第二个坑,是把"绿化率"当"成活率"。春天绿不代表秋天活,更不代表形成稳定生态系统。
第三个坑,是把"验收通过"当"工作结束"。很多矿山在雨季、旱季、冻融期才暴露问题。
第四个坑,是替企业作治理决定。基层可以建议、报告、督促,不能擅自改变设计、追加资金、决定工程方案。
第五个坑,是替县级机关作验收结论。基层意见是现场依据,不是最终验收决定。
第六个坑,是只恢复地,不恢复人。不考虑群众种植、管护、收益,修复成果很难持续。
第七个坑,是忽视闭坑后安全风险。废弃矿硐、采坑、积水、边坡、尾矿、弃渣,可能在多年后造成人员伤亡。
基层应建立"生态修复五本账"。
第一本,矿山底数账。记录持证矿山、关闭矿山、废弃矿硐、历史遗留矿山、砂石土矿、采石场、砖瓦窑、取土场、尾矿、废石堆、地质灾害隐患、生态修复项目和责任主体。
第二本,损毁土地账。记录挖损、压占、塌陷、污染、水土流失,区分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建设用地,以及可恢复面积和不可恢复面积。
第三本,治理工程账。记录边坡、挡墙、截排水、回填、覆土、植被、矿硐封堵、积水处理、道路、灌溉和管护设施。
第四本,问题整改账。记录问题位置、问题描述、证据、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完成期限、复查时间、销号依据和是否反弹。
第五本,恢复利用账。记录恢复为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建设用地、光伏和风电、生态修复公园、林果、茶叶、中药材、养殖、文旅、碳汇、村集体经营、群众收益和管护主体。
面对一个废弃矿山,基层自然资源所可以做成六件事。
第一件,让它不被继续破坏。防止盗采、偷倒垃圾、二次取土、非法建设、擅自开挖和破坏修复工程。
第二件,让问题被真实记录。坐标、面积、地类、边坡、矿硐、弃渣、裂缝、积水、污染、群众影响,都要留下影像和文字。
第三件,让责任主体找得到。企业存续的,督促履行;主体灭失的,及时报告,申报历史遗留项目;无法确定的,推动政府指定管护责任。
第四件,让施工在正确位置。防止只修容易看到的地方。高陡边坡、采坑、弃渣场、矿硐、排水系统、受影响耕地,才是重点。
第五件,让验收经受季节检验。建议跨雨季、跨旱季、跨冻融期复查。
第六件,让修复后的土地有人管。推动明确村集体、林场、企业、公益组织、第三方、项目运营主体、自然资源所,以及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责任。
生态修复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协管,不是一个能够立即看见成绩、获得掌声的岗位。修复一块矿山,可能要三五年;让树苗真正活下来,可能要跨过三个旱季;让耕地恢复种植,可能要重新修路、引水、培肥;让边坡不再坍塌,可能需要长期监测;让矿硐不再进入,可能需要反复封堵;让村民接受修复后的用途,可能需要重新设计收益机制。
基层自然资源所不能设计治理工程,不能决定财政资金,不能替企业承担恢复义务,也不能宣布项目最终验收。但它必须守住四道现场防线:第一,别让已经停止的破坏再次开始;第二,别让假覆土、假绿化、假排水通过巡查;第三,别让验收只停留在照片和竣工图;第四,别让修复后的土地成为无人管的荒地。
所以,面对"已经恢复,可以验收了吧"这句话,基层巡查人员应当回答:机械推平不是恢复,撒下草籽不是成活,拍下照片不是管护。我们要看覆土厚不厚,排水通不通,树苗活没活,边坡稳不稳,矿硐封没封,耕地能不能种,群众有没有收益,三年以后还有没有人管。如果这些都还没有答案,那就还不能叫恢复。
矿山把土地挖开,只需要几年;让土地重新长出庄稼、树木、草、水、昆虫和人的生计,却可能需要十年、二十年。自然资源所生态修复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协管岗,守的就是这中间的漫长过程。
它不负责把山体恢复成原样,有时自然已经无法完全复原。它负责的是:让破坏停下来,让危险降下来,让土壤留下来,让植物活下来,让水能够留住,让土地重新有用,让修复成果不会在验收后第二年消失。
推平,只是开始。
真正恢复,是多年以后,仍然有人愿意走进那片曾经被挖开的土地,并发现:这里已经重新成为山、成为田、成为林、成为水,也成为人能够继续生活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