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近日发布公告,将全区13家矿山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至此,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已增至455家。
据悉,上述纳入名录的13家矿山,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24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通过盟市各部门联合初审和自治区组织第三方评估,并经专家复核、协调机制会议审议、公示等环节确定。
上述13家绿色矿山,鄂尔多斯市有3家,呼伦贝尔市有3家,通辽市有3家,包头市、兴安盟、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各有1家。
来源:内蒙古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