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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矿山生态修复

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同在

打造矿山生态修复“紫金模式”,8千余亩矿山重披绿装


文案:张丽招

编辑:何苏兰

来源:杭检在线

我国首批国家矿山公园--

“福建龙岩上杭紫金山”

位于上杭之北,汀江之岸,

是处绿色生态改造的工业旅游地。



然而,几年前这里还是疮痍满目,在做好矿山修复的工作中,上杭县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全面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工作模式,积极探索与紫金矿业集团建立健全检企联络机制,通过“双监督、双预防”机制,促进形成紫金山矿区“开发一片、恢复一片、成效一片”的矿山生态修复“紫金模式”,经多年治理,紫金山矿区已恢复矿山植被8千余亩。

依法办案

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



2016年以来,

批捕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131人;

批捕毁林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78人;

批捕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11人;

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嫌疑人6人。

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立危害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注重侦捕诉衔接,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刑事犯罪,形成打击犯罪的震慑力。

延伸职能

促使发案单位完善监督机制

全面提高惩治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整体效能,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从制度、教育、监督三个方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用制度“补漏”。

2018年,上杭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上杭县环保局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中存在怠于履职情形,并及时向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县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现已将土法炼金场加工点约100公斤废酸全部转移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被污染土壤进行开挖清理并用周边未污染土壤进行填埋,对已修复土壤进行夯实并种植树木进行绿化,经重新检测,被污染的土壤经过移土、复土、种植树木后各项指标已达《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检企联合

着力构建生态保护联络机制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紫金矿业公司建立生态保护“检企联络机制”,积极参与紫金山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促进紫金山矿区“开发一片、恢复一片、成效一片”。

与紫金矿业集团建立“双督促、双预防”制度,助推矿山企业落实环境安全措施,恢复生态治理。“双督促”:即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从制度、教育、监督等方面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矿山监管;针对紫金矿区集中的实际,建议县政府专门成立以环保、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大队驻扎紫金山矿区进行专项监管。“双预防”:即结合紫金金铜基地实际,开展环保执法危险废物监管、土壤污染等生态专项预防调查并提出建议;通过上法治课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提供企业环保意识。

如今,上杭县检察院将“检企共建”模式进一步推广,实现与蛟洋工业区、瓮福紫金的检企对接工作。

补植复绿

大力推进恢复性司法机制

2016年以来,

办理补植复绿案件5件,

督促当事人补种树木1924.22亩,

督促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恢复补偿金83.24万元。

扎实推进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深度融合,2017年3月,结合汀江绿道工程建设方案,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在环城绿道相邻的临城镇土埔村、黄竹村“金湾哩”山场另行开辟了现有面积400亩长远开发可达1000亩的生态恢复示范基地及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并组织矫正人员参与种植“山杜英”“宫粉紫荆”等景观树种9000余株,充分发挥生态恢复示范基地及社区矫正基地的社会影响效果。

统筹兼顾

着力推动生态检察全方位发展

注重将生态检察从传统林业向水、土、大气、矿山修复、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延伸,实现统筹兼顾、全方位保护。

积极投身参与江河流域治理,开展黄潭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情况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县政府领导对报告做出批示,责成有关乡镇及相关主管部门,将报告中涉及的环境整治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及时完成整治任务,共同促进黄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联合法院、司法、公安、农业、林业、水利等9个部门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在水利局挂牌成立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监督制约,进一步构筑合力,促进水生态整体环境的改善。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上杭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理念,忠诚履职担当,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