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移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
为推动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的通知》(自然资办〔2022〕16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84号)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成立工作专班于2022年3月至6月,通过室内核查、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全区绿色矿山进行全面复核。现将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13家矿山企业移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并进行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市对已经完成复核的市级绿色矿山,分批分类做好限期整改、移出名录等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移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矿山企业名单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