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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矿山生态修复

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同在

生态环境保护应知应会

生态环境保护应知应会一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是什么?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体现在“八个观”。即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在实践和认识上不断深化的重要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作出深刻阐述,对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作出鲜明回答,对总体思路、重大原则、建设路径以及当前任务作出科学谋划,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系统、长远的指导思想和实践指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2、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有哪些指示批示?

(1)2013年1月13 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打造长江源头生态第一镇相关简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唐古拉山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打造长江源头生态第一镇,这种科学发展理念和积极做法值得肯定,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2)2013年9月25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青海是中华水塔,西藏是世界屋脊,如果把青海、西藏污染了,多搞几百亿的生产总值又有什么意义。

(3)2013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工作汇报后指出,青海在全国是有战略地位的,特别是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如果生态破坏了,对全局是大的干扰。生态抓好了,中央和老百姓都满意;反之,都不满意。

(4)2014年7月2 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讨论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时指出,西藏、青海大部分地区以及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国家的生态安全屏障,最大的贡献就是保护好,不能大开发、拔速度。各地情况不同,不能只讲速度这个“一点论”。

(5)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委关于2014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青海集西部、民族、贫困地区于一身,也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省情特殊、责任特殊。望再接再厉,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来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落实“四个全面”的要求,把青海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

(6)2015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对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突出保护修复生态,创新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有序扩大社会参与。要着力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优化重组,增强联通性、协调性、完整性,坚持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协调,将国家公园建成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三江源共建共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先行区,青藏高原大自然保护展示和生态文化传承区。

(7)2016年12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北生态方面相关简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诸多需要研究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保护规划实施,完善有关政策,给予必要支持,建立健全祁连山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甘肃、青海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传统畜牧业转型发展,加紧解决突出问题,抓好环境违法整治,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真正筑牢这道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3、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提出了哪些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在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要求。

习近平强调,青海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必须担负起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要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主体功能全面得到加强。要统筹推进生态工程、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美丽城乡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搞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强环青海湖地区生态保护,加强沙漠化防治、高寒草原建设,加强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建设,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习近平指出,各级党政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要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做到多政策、多途径、多方式综合发力。要通过改变生存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提高生产能力实现脱贫,还要有巩固脱贫的后续计划、措施、保障。要深入抓好玉树地震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让当地各族群众生活越来越好。

习近平强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在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中做到和睦相处、团结共进,共同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习近平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是全党的重大任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当责任,严格按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办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不能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交易。要坚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形成以上率下的浓厚氛围。要处理好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激励和约束、惩处和保护等方面关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终体现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推动事业发展上。

生态环境保护应知应会 二

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是什么?

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作总结讲话。

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并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习近平指出,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

习近平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习近平指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好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二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三是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四是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五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六是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习近平强调,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要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

习近平指出,要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重点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调整区域流域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习近平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习近平指出,要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及时制定新的改革方案。

习近平强调,要提高环境治理水平。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加大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李克强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强制度和法治建设,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突出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水十条”、“土十条”,加强治污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针对性治理污染农用地。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家对农村的投入要向这方面倾斜。要推动绿色发展,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新动能。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高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发展清洁能源。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内需扩大和生态环境改善的良性循环。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协调有序的国土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发挥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作用、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李克强强调,要依靠改革创新,提升环境治理能力。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健全多元环保投入机制,研究出台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方面的改革,把更多力量放到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事中事后监管上。抓紧攻克关键技术和装备。强化督查执法,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韩正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各地区各部门要狠抓贯彻落实,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确保能落地、可操作、见成效。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标本兼治、突出治本、攻坚克难,防止急功近利、做表面文章;咬定目标不偏移稳扎稳打,坚定有序推进工作,扎扎实实围绕目标解决问题;切实依法处置、严格执法,抓紧整合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与队伍;确保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的统计考核数据真实准确,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召开实现了“四个第一”和“一个标志性成果”,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中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大会由党中央决定召开,是第一次;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是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性文件,是第一次;会议名称改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是第一次。大会最大的亮点就是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与最高准则,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动力。

 
5、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主要精神是什么?

2018年6月5日下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省委书记、省长王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决扛起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义不容辞的责任,举全省之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开创新时代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王建军指出,在世界环境日这天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具有特殊意义,体现了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政治自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践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境日主题的行动自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深入分析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全面部署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大会最重大的理论成果,是全面系统总结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科学回答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思想武器,为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真正把学习的成果体现在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学习贯彻的效果。牢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守护好“三江源头”、保护好“中华水塔”,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牢牢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让各族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山水林田湖草修复的经验;牢牢把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思维,为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牢牢把握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赢观,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世界作出青海贡献;牢牢把握对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特殊要求,让生态文明成为全省共同的价值追求和鲜明标识,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

王建军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的重要机遇,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环境治理能力,谱写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青海篇章。一要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要以中央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总目标为引领,注重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明晰实现路径,加快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二要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打好蓝天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三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战、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战、打好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整改战。三要持续推动绿色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加快结构调整,实现以更低的消耗、更小的环境影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营造出人人参与“绿色+”的良好氛围。四要实施好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扎实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整治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湟水河流域百万亩人工造林、柴达木盆地生态综合治理等区域重点生态工程;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持续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五要加快推进国家公园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公园建设的总体目标、功能定位和实施步骤,加快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各项工作的推进。

王建军强调,要建设一支生态环保铁军。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加快推进环保机构、环保执法垂直管理等各项改革,整合生态保护执法职责与队伍,全面推进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把科技发展、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支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6、我省出台《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重大要求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重点有哪些?

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委、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重大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重大要求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在思想行动、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制度支撑、夯实基础能力、落实责任担当上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重点围绕统筹空间地域优化发展、绿色发展、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和能源资源节约,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从实施重大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大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方面全面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并强调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场标志性战役。

 

生态环境保护应知应会 三

7、我省一优两高战略主要指什么?

2018年青海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作出的“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一优两高是指: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开创新青海建设新局面。“一优两高”战略是在国家发展的大逻辑大背景下,青海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是青海积极践行国家战略与发展政策,又因地制宜推动青海发展的战略部署;也是青海发挥自身优势,将发展的差距势能转换成发展动力的制度安排,是青海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紧抓机遇的主动发展。全省干部群众要坚定不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打下了坚实基础。

 
8、按照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我省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坚八场标志性战役是什么?

2018年10月31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强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我们的光荣政治任务,要以对党中央负责、对全省各族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为新青海建设作出新贡献。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上来,把认识统一到会议对当前形势的新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会议对今后工作的新要求上来,坚定工作信心,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打好八场标志性战役,努力开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严金海、于丛乐出席推进会,田锦尘通报了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工作进展情况。

八场标志性战役:

(1)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西宁、海东市和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工业园区及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网格化管理,统筹“煤、气、油、尘、车”治理,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主要从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加快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及输配管网建设,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实施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等方面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

(2)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各级河长巡河管河治河责任,巩固西宁、海东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六州政府所在地县城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重点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消除重点城镇沿线河流黑臭水体。推进海绵型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大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和老旧管网、合流制管网改造,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达标建设,严格污泥安全处置监管。

(3)打好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达标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乡镇和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到2020年,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95%以上。

(4)打好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落实《青海省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20年前全面完成4166个行政村、350个游牧民定居点和移民搬迁新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初步实现全覆盖。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前端农户分类投放、中端村庄保洁员分类收集、乡镇分类中转与末端区域分类回收处理。实施“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村镇公共厕所、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和旅游线路及景区、宗教活动场所、交通沿线及主要交通节点、加油加气站及公共服务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卫生厕所建设,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快建设适用有效的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县域村庄体系规划实施,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加快村庄绿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完成农牧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省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比例明显提升,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5)打好三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持续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等重大工程,实施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控制综合治理。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上下游共治、左右岸同治”,与四川等省开展联防联控,构建长江源区域上下游共治工作机制。落实长江源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推动长江源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探索建立省际间及市(州)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同推进长江、黄河、澜沧江上游生态保护与修复,形成三江源区域生态环境大保护格局。加快推进黑土滩综合治理及有害生物防控、荒漠化土地防治、湖泊湿地、河湖生态系统和雪山冰川、生物多样性、荒漠生态系统、林业生态恢复保护及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生态修复建设工程,有效治理退化草地,使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57%。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进重点矿点生态治理恢复整改,提高修复区域植被盖度,还江河源头地区自然原貌。加强世界自然遗产监管,严格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可可西里世界遗产地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6)打好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战。抓好禁养区内养殖企业关闭搬迁,严格环境准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从源头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农村农业环保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粪污还田利用,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实施有机肥替代,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有机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行动,强化农膜、农药和激素类农资包装物等污染源控制,完善回收处置制度,建设收集处理设施,逐步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强化绿色增效理念,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并减少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清洁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7%。实施面源阻隔缓冲带修复工程,加强老旧农灌设施整治修复,构建高效节水农业灌溉体系,发展以管道灌溉、喷灌、微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到202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2万亩。

(7)打好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战。加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统筹推进全省374处10.57万亩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开展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针对矿山开发存在的地貌景观破坏、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砂石开采、环境污染等问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加快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积极争取实施黄河上游、三江源、柴达木等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进剩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和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内采矿企业全部退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8)打好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整改战。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开展病险尾矿库和“头顶库”专项整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和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旅游及水电开发等活动为重点,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新增或规模范围扩大的违法违规问题及生态破坏行为。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全面建立问题清单。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区新一轮总规修编、自然保护区边界核准和范围勘界定标,各类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9、2016年8月23日,习总书记就青海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作出了“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的重要指示。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我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施方案》。2018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56586万元,建设资金从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中分5年进行筹措,建设期限为2018年至2022年。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是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网、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二是建设测管协同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包括:明确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排放监测预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监管联动。三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与风险防范体系,包括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环境质量预警、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估、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环境应急监测、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四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与保障体系,包括: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统一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考核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五是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共享与统一发布体系,包括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

主要目标:使全省实现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重点污染源及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监测全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现互联共享,监测信息规范发布;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部门会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天空地一体、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

 

生态环境保护应知应会 四

 

15、环保法对环保工作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6、环保法对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是如何界定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1)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2)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3)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4)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5)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6)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7)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8)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17、环保法在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方面有哪些规定?

突出了人大常委会监督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还应当专项报告。

18、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是什么?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如何?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依法开展的重大国情调查,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国务院于2016年10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明确了普查标准时点和普查工作任务。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标准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普查工作试点及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地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任务。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数据汇总、验收和结果发布等工作,基本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实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按照国家“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我省于2017年正式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7年3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青政〔2017〕23号),对全省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17年12月13日印发《青海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青政办〔2017〕215号),明确了普查的时点、对象、范围及重点工作任务。

自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2017年省、市(州)、县各级政府均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了人员、办公条件和普查经费,全省共聘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1800余名,制定印发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普查工作的前期准备。2018年全面开展了普查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工作,较好完成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下半年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按国家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全省完成7425家污染源数据采集。2019年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和污染物排放核算工作,全省普查数据审核通过率和核算完成率均达到100%。目前正在开展汇总数据质量审核工作。按照国家总体要求,较好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

19、“十三五”我省污染减排工作进展如何?

按照国家“十三五”总量控制管理思路,以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质量和总量双管控目标,“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到2020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5年分别削减1.1%、1.4%、6%和6%,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700吨、100吨、9000吨、7000吨。“十三五”以来,我省以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减排工程为重点,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2016年以来共实施重点工程项目209项。截至2018年底,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较2015年分别削减5.85%、12.37%、12.31%和8.62%,完成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737、688、17436、14464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有哪些指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是在2012年2月29日发布的。主要指标有: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同时,也规定了铅、苯并[a]芘等特征污染因子浓度限值。